太仓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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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各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2-01-12 10:05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龚士高

各位副主任、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的委托,现就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关于全市各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1.根据《选举法》和《省选举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及其具体的分配方案确定后,除了由于行政区划变动或者由于重大工程建设等原因造成人口较大变动的外,不再变动。我市各镇自上届以来,由于行政区划变动,撤销陆渡镇,将原陆渡镇、新区代管的城厢镇的10个居委、2个村及沙溪镇的岳南村组建娄东街道办事处,由新区代管;城厢镇四个村(社区)由科教新城代管。因此城厢、沙溪二个镇的代表名额需重新确定。

  2.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对乡级代表名额,各县级人大常委会可按修改后选举法的新规定,增加人口数较多乡镇的代表名额,报市级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定,鉴于本届以来各镇常住人口增长较多的实际情况,适当增加了各镇镇代表名额。

  以上说明,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