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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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市、镇两级选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2-01-12 09:53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秦建明

各位副主任、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就《关于设立市、镇两级选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八条和《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七条、第十二条之规定,经中共太仓市委同意,决定在全市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同时换届选举期间,设立太仓市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联络组),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市选举委员会受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同时决定各镇设立镇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各镇选举委员会受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同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级人大代表选举的有关工作。

  为确保两级选举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保证组成人员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建议市选举委员会由二十九人组成,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任主任、副主任,委员由市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两院、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总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的负责同志组成。建议各镇选举委员会由十三人组成,由镇党委书记任主任,一般由镇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一般由纪检、组织、宣传、民政、财政、公安、司法、工会、共青团、妇联的负责人组成。

  依据选举法和省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市、镇两级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均由市人大常委会任命,被推荐为本级代表候选人的,应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据此,届时市、镇两级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若正式确定为本级代表候选人的,可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报告,经主任会议讨论同意后,向下一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

  市选举委员会下设的办公室和联络组分工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龚士高同志兼任,张少平、金云明、杨喜良、楼浩平、陈永忠同志任副主任;联络组组长由夏林祥同志兼任,顾敏范同志任副组长。

  《决定草案》连同以上说明,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