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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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太仓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9-23 15:29

市审计局局长  王建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2015年度太仓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一、2015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财税部门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围绕预算目标,依法组织收入,合理配置财政资源,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预算任务。
  ——财政收入量增质稳,收入结构不断优化。2015年度全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52.0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本级收入114.54亿元(市本级21.6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0%,完成调整预算的99.60%。实现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2.38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地方本级收入34.73亿元(市本级13.0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49%,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完成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9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1%,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完成社保基金收入49.0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0%。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5.37%,公共预算收入增幅达7.57%。
  ——财政支出统筹兼顾,重点支出优先保障。2015年度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50.4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本级支出109.07亿元(市本级61.6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3%,完成调整预算的99.09%。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45.05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地方本级支出34.80亿元(市本级13.1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72%,完成调整预算的94.15%。完成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0.9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6%,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完成社保基金支出44.5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3%。民生支出53.27亿元,比上年略有增长;经济转型升级政策奖励资金3.16亿元,有效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三公经费”继续压缩,部门比上年下降23.40%、“三区”比上年下降26.34%。
  ——财政改革稳步推进,预算管理逐步完善。财政预算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单独编制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立结余结转资金清理机制,对存量资金进行了清理,暂存挂账金额大幅减少,大部分单位的结存资金已收回;启动市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积极稳妥推行了部门预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提高了财政资金运行透明度。
  ——债务预算逐步推进,债务管理有所加强。至2015年末太仓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202.15亿元,比上年下降1.53%,其中:市本级112.55亿元,比上年增长7.52%。2015年债券转贷收入27.61亿元和债券还本支出25.51亿元已纳入财政预算收支;制订了《关于建立镇级债务风险化解应急预案的建议方案》,防范镇级债务风险。
  从审计情况看,2015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但对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财经法规,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
  (一)预算执行不够严格。一是预算收入收缴不够及时,市本级部分税款和非税收入未及时入库,以前年度土地出让金欠款、企业欠税未及时收回;科教新城将部分预算收入结转下年。二是提前列支出金额大,港区已列支出实际未使用资金金额较大,科教新城提前列支部分基础设施建设费。三是市本级支付非本级预算单位资金金额较大,且缺乏有效监管。四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进度慢。
  (二)预算管理不够到位。一是存量资金余额仍较大,市本级总预算、非税、偿债准备金及各部门结余结存资金金额仍较大。二是结欠区(镇)资金额度和增幅均较大。三是居民医疗基金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当年赤字;社保管理信息系统个别模块功能不够完善;个别医疗机构超范围收取费用、个别参保人员超量配药。四是部分小微企业未享受减免政策仍交纳防洪保安资金。
  (三)新区部分单位管理比较混乱。太仓东洋实业投资公司物业管理直接指定服务单位且付费标准明显高于市场水平、部分房产未有效利用、租金收缴不够及时,陆渡集贸市场公款私存、出借资金,环卫所私设“小金库”、加油卡和车辆维修管理不规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5年度市本级各部门年初预算数55.09亿元,预算执行数56.84亿元,预算执行率103.18%;“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下降23.40%,预算执行总体较好。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单位预算执行不到位,与年初预算相比有15家单位执行率超过150%,9家单位执行率低于50%,8家单位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长超过10%。二是部分单位经费支出不够规范,个别单位公务接待费人均支出较高、培训费用超标准、编外人员工资和加班费发放不规范,科技镇长团经费支出不规范。
  三、专项审计情况
  (一)粮食补贴资金审计情况
  2015年太仓市本级财政共安排粮食补贴专项资金2843.21万元,用于粮食储备补贴和规模种植户小麦水稻价外补贴。审计结果表明:我市粮食补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总体较好,顺利完成粮食储备任务,有效促进农民增收。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多计储备粮贷款贴息。二是部分储备粮轮换盈余未经审批用于粮库建设,部分库点未做储备粮仓储标识。三是成品粮代储企业选择没有明确标准,代储成品粮与其自营成品粮混同存储。四是价外补贴拨付不够及时,补贴对象、发放途径不统一。
  (二)农药集中配送补贴资金审计情况
  2014-2015年太仓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农药集中配送补贴资金共计1409.23万元,对农药配送企业及基层农药配送点分别按销售额的8%和12%实行财政补贴。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农药集中配送体系运行基本正常,补贴资金拨付及时。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直接委托佳稼公司作为农药集中配送的批发企业,基层配送点的选择无明确标准。二是佳稼公司农药配送账账、账实不一致,配送补贴无法核实;各配送点农药销售量确定不够精确,销售补贴无法核实。三是个别配送点销售非集中配送农药、销售农药无价格标识。
  (三)物价调节基金审计情况
  2013-2015年太仓市本级财政共安排物价调节基金1500万元,主要用于平价商店的建设补助和考核奖励。审计结果表明:太仓市物价调节基金对引导市场价格合理形成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015年预算执行率低,仅17.78%。二是有2家平价商店房屋租赁补贴、5家平价商店考核奖励不够规范。三是部分平价商店经营面积不合规,平价商店的考核结果未向社会公布。四是部分平价商店平价蔬菜货源供应不足,少数商品质量不合要求,个别公示价格与标签价格、销售价格不符。
  (四)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审计情况
  2014-2015年太仓市本级财政共安排公共卫生服务资金9487万元,主要用于居民健康管理和疾病预防,有效促进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增强,但还存在提前超拨4家单位公共卫生资金38.93万元,基层卫生院对公共卫生资金核算不规范,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标不达标,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五)城区老小区改造建设资金审计情况
  2013-2015年太仓市本级财政共安排老小区改造建设资金5796.32万元,用于长埭弄等小规模住宅区综合整治和专项改造。城区老小区改造建设资金使用情况总体较好,但还存在部分工程直接发包、变更建设内容未报批,个别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未及时进行结算审计等问题。
   (六)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国有资本经营审计情况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1032.73万元,营业利润362.37万元,营业外收支净额11049.57万元(主要是政府财政补助),利润总额11411.94万元,净资产收益率1.30%,国有资本收益率2.04%。2015年度公司公务费用支出比上年下降24.94%。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内控制度不够健全,部分会务费、招待费、加油卡等无明细清单和台账。二是部分会计核算不够规范,会计调整分录入账依据不足,部分收入成本不匹配。三是部分资金管理不够到位。
   (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1.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2015年共对327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结算审计,送审总额47.30亿元,核减工程款4.63亿元,平均核减率为9.80%。政府投资项目决算不实,审计核减率较高,“高估冒算”现象依然存在。
  2.港区浮桥中心小学迁建工程决算审计。该项目经发改委审批,由浮桥镇政府委托太仓港港口开发建设投资公司实施,项目建设采用BT模式,建筑总面积29950.18平方米,2014年8月竣工验收;已完成投资额1.72亿元,已付工程款1.25亿元。审计发现该项目存在投资超概算较大,部分工程招投标程序执行不够规范,未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等问题。
  3.市属国有企业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管理情况审计。城投公司南郊新城H地块公寓式农民安置房二期工程项目等6个2013至2015年间完成的政府投资项目,批复投资规模总计22.79亿元,截至2015年8月实际完成投资额23.60亿元。审计结果表明:6家市属国有企业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管理基本规范。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有3个项目未及时编制竣工决算、利息资本化核算不规范。二是有4个项目存在不同程度的提前支付、超比例支付工程款。三是有3个项目超概算,1个项目建设内容变更未申报审批,6个项目均不同程度超出批复核定的建设期。
  四、违纪违规问题审计移送和审计整改情况
  2015年以来审计部门加大违纪违规问题查处力度,对太仓市供销合作总社私设“小金库”,新区下属单位涉嫌国有资产流失、私设“小金库”和 “公款私存”等违纪违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移送了太仓市纪委和新区纪委查处。目前,已收缴各类资金826.71万元,挽回国有资产损失400万元;处理相关责任人7名,其中:5人被立案侦查、1人受党内严重警告、1人被暂停职务。
  2015年各级政府和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审计成效日趋显现。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审计整改联合督查组选择了4个重点单位进行联合督查,所有被审计单位全部提交整改报告,审计整改到位率86%,审计决定和移送处理落实率100%。财政部门编制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存量资金进行了清理;科教新城收回了金米兰家具厂土地回购款,盘活消化存量安置房383套,出台了《科教新城资产管理办法》;新区清理预算单位存量资金,核销了新区财政与恒通公司不实往来;港区对辖区内拟回购资产进行了归集和梳理;浮桥镇将全部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清理了个人欠款,制定《浮桥镇拆迁办资金支付操作流程》等制度;沙溪镇收回陈欠租金151.26万元,对未代扣的个人医保从工资中分批扣缴;市人才办制定了新的《太仓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人社局扣除了11家药店和新安医院考核款42.98万元,追回医保基金22.96万元。
  五、审计建议
  (一)规范预算编制,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一是要细化预算分配,切实将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二是要加强部门预算编制审核,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三是要加强政府性债务预算管理,加快推进地方性政府债务预算管理进程。四是要加强国有资本经营运作和投资收益的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要完善预算收入管理和监督机制,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并及时足额入库。二是要强化预算支出管理,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和程序控制支出范围,加快区(镇)资金拨付进度。三是要盘活存量资金,对结余结存资金要及时收回并纳入预算统筹安排。四是要加强部门预算执行进度管理,严控各类超标准及违规支出,进一步推进“三公”经费和部门预决算公开。
  (三)加强投资管理,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一是要认真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严格控制项目概预算执行,加强概预算和竣工结算监管。二是要完善建设项目财务核算,做好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加强资产管理。三是要完善工程款审批和支付程序,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付款。四是要加强外部监管,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加大违约责任和违纪行为的追究力度。
  (四)规范决策程序,加强下属单位监督管理。一是要加强区(镇)资产出租出让、工程建设、拆迁安置、资产回购等方面制度建设,规范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二是要理顺区(镇)和所属单位资产和债权债务关系,确保财政预决算和资产负债真实合法。三是要加强下属单位监管,督促所属单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规范所属单位财务收支,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行为发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主动践行新理念,开拓新境界,为谱写好中国梦的太仓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