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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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07-14 11:23

市人民法院院长赵新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近年来,我院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 “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按照“一性两化”的执行工作要求,狠抓执行团队建设,完善执行管理制度,强化执行工作举措,不断提升执行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有力促进执行工作良性运行。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工作情况
  目前,我院共有执行干警40名,其中员额法官5名,执行员17名,另有聘用制书记员16名,内勤2名。
  2013年至2017年4月底,共新收各类执行案件16132件,执结14097件,执结率为86.61%,分别占全院收、结案总数的31.67%、29.76%,实际执结率59.70%、执行标的到位率76.88%,最大程度保障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四年来,执行庭共获得全省法院执行标兵单位、全省法院执行先进个人等各类集体和个人荣誉表彰十余项。
(一)强化组织保障,凝聚各方执行合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出台《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方案》,明确切实做好执行工作的目标、措施以及各相关部门的职责要求。成立以“一把手”院长为组长的“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将政治处、行装科、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明确为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对执行工作的人力资源保障、物质装备保障和司法宣传保障。
  二是强化团队建设。配强配足执行力量,构建以员额法官为主导的执行团队。组建四个执行实施团队,全部由员额法官担任组长,执行人员在组长的指挥下负责具体事务,同时配备执行员、法警、书记员等辅助力量,解决“一人包案到底”问题。根据《组长组员职责分工事项》,确保执行实施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需要以裁定方式行使的职权全部由员额法官行使。同时,进行“执行警务化”改革,专门成立一个由10名法警组成的执行中队,并分别编入团队与执行人员协同作战,为排除执行妨碍、财产扣押、财产交付等执行环节提供坚强的警力保障。我院执行团队构建的相关工作经验得到上级法院的肯定和推广。
  三是强化氛围营造。一方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每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执行工作、参与现场执行不少于一次。在开展系列强制搬迁类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中,邀请代表委员40余人次现场参与、监督。另一方面,加大执行宣传力度。与太仓电视台策划制作了“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专题访谈节目,为观众解读执行难问题的成因及解决措施,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执行难。开展直播抓“老赖”活动,腾讯、网易等网络媒体进行了网络直播报道,赢得了大量网民的围观和积极评价。
  (二)完善管理制度,努力促进执行规范
  一是完善财物处置规范机制。完善“腾退类案件办案流程”、“动产和不动产拍卖‘十个必查’”、“房产处置分工流程”等工作方法,加大财产处置力度,规范、及时、有效保护债权人权益。
  二是完善重点案件管理机制。一方面,围绕信访案件开展督查。立案信访和纪检监察牵头针对信访中反映出来的延迟执行、执行作风、执行公开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督查通报。另一方面,开展执行案件专项评查。针对执行款物清理、终本案件管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等开展专项督查、评查工作,并进行专项整治。
  三是完善案件绩效管理机制。在明确结案标准的基础上,建立以“结案合格率”为核心的执行案件质效监控机制,提升执行案件办案质效。开展“争当执行标兵”办案竞赛活动,执行干警结案数一直位于全院办案排行榜前列。严格落实最高法院执行行为“十个严禁”,通过发放案件廉政监督卡、干警廉政约谈、对当事人进行廉政回访、专题警示教育等方式建立健全内控机制,构筑有效预防腐败的制度防线。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执行成效
  一是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以“信息灵敏、反应快速、指挥有力、协同有方”为总体定位,设立执行指挥中心。依靠信息化技术,指挥中心在对外联络、后台指挥、财产查控、案件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性功能不断完备。
  二是执行流程信息公开渠道畅通。推进执行过程和结果的信息公开,及时录入各类执行信息,落实执行法律文书上网。借助官方宣传平台以及其他媒体,主动向社会公开执行工作情况。
  三是司法网拍规范高效运行。按照上级法院制定的完善司法评估、拍卖工作操作的规范性文件,以多种方式更加高效地确定合理的拍卖保留价,坚持和完善网络司法拍卖,拓展 e 拍贷合作银行。共完成网拍程序 674件,成交325 件,成交金额14.03 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7015万元。
  (四)突出执行强制,形成强大执行威慑
  一是常态高频开展集中执行。集中力量开展涉民生案件、金融案件、社会影响较大案件的强制执行,采取“夜间执行”、“凌晨执行”、“假日执行”等方式持续推进高规格、大场面、有影响的集中执行,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四年来,共出动警力750人次集中执行24次,其中板捷街系列腾退案、兰州拉面馆腾退案、西庐园会所腾退案、浏河某相邻权纠纷案、扣押大连某游艇公司游艇案等“骨头案”都是通过集中执行方式顺利执结。
  二是严格执行失信名单制度。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紧紧抓住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力契机,继续实行公开“晒老赖”制度。通过本院“一网两微”、电视、报纸、户外电子显示屏、村委社区公告栏等多种传媒载体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加大被执行人的失信成本,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坐飞机、住星级酒店等高消费活动。四年来,公开曝光“老赖”7675人,通过曝光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1.45 亿元。
  三是加大执行强制措施适用。加大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治力度,确保用足罚款、拘留、搜查等强制措施。其中,对涉港台、涉外国人被执行人实施边控,限制出入境 31人;对 3名失信被执行人罚款70000 元;对87人实施司法拘留;向公安移送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涉嫌犯罪案件10件。
  二、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回顾2013年以来的工作,我院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相关案件质效指标一直居于苏州基层法院前列,也多次受到各方面的肯定。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要求之间还有较大的差距,执行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执行办案力量配备严重不足。目前,我院执行案件在数量上已经占到了全院案件的半数以上,且近四年受理案件数年均增长幅度达36.8%,2016年度执行人均结案286件,高于全院人均办案数36件。今年截至5月30日,执行人员人均未结案件已近100件。执行人员长期处于高负荷运转状态。同时,按照上级法院的指导意见,刑事涉财产案件执行、终本案件的单独管理、“一案一账号”的案款管理、“执行指挥中心”的实质化运作均要求配备专门人员,需要大量的人力支撑。因此,执行力量特别是辅助人员配备不足的“短板效应”日益突出。
(二)社会执行协助机制不够完善。“基本解决执行难”不仅仅是法院“一家之事”,而是一个涉及社会各个领域的系统工程。目前,在宏观层面上尚未完全形成覆盖各领域的执行配合机制,例如,与公安机关协作方面,主要涉及人员的查找、机动车辆的扣押、强腾案件的联动、突发事件的统一应对等;与国土、住建、规划及不动产管理部门方面,主要涉及存在骑跨土地情形下有证工业房地产的过户、无证房产与违章建筑的处置、置换安置基本保障住房的落实等;与各镇、街道办事处及村、社区基层组织方面,主要涉及拆迁安置房的有效查控、涉民生案件的协调、财物保管场所和人员的落实等。
  (三)执行经费保障水平明显偏低。一是执行救助方面。我市设立了执行救助基金,对于执行不能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进行适当的救助。但是由于基金仅有100万元,自2013年设立以来一直未能提高,从运行的情况来看,受救助的覆盖面和救助程度仍很有限。二是破产企业工人工资垫付基金方面。在执行“资不抵债”的企业时,尚未建立起工人工资垫付基金、“执转破”过渡资金等,不利于缓解执行和维稳压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完善协助体系强化执行力量。建议在市委政法委的支持下,将各相关部门配合、支持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单位创建等考核范围,并配套以相应的奖惩措施。借鉴徐州、南京、无锡等经验,以市人大常委会或者“两办”名义在全市层面出台支持“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指导意见。同时希望能够充实执行辅助人员增加执行辅警力量,提高执行救助基金的标准。
  (二)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提升执行效果。在征得申请人同意的基础上,大力开展执行悬赏活动,通过多种媒体平台,对外发布执行悬赏公告,收集执行线索。强化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的适用,依法制裁违反财产申报制度的被执行人。推行执行流程程序化改造。运用各方力量、多种方式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拓展执行线索查找渠道。争取司法局、律协以及各财产查询、协助单位的支持,在太仓市范围内有效实行委托律师调查令制度。
(三)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促进执行规范。畅通终本后续清理工作,防止入库后成为“抽屉案”。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从全部案件中剥离出来单独形成案件库,为将来建立执行退出机制做好基础工作;对于仍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实行专人管理,并根据案件情况制定进一步处置的程序和计划。落实执行与破产有序衔接机制,统一破产案件立案标准,设立执行转破产协调小组,畅通被执行人进入破产程序的渠道,切实发挥破产制度消化执行积案、缓解执行难的功能。严格按照执行程序的流程节点及时开展各项工作,规范审限中止、扣除、延长等事项的审批,及时掌握案件动态和严格把控流程节点,“倒逼”提升执行效率。
  (四)进一步强化执行强制保障执行威慑。提高查处规避执行行为的司法能力,加强和规范执行程序中拘留、罚款等惩戒措施的运用,建立反抗拒执行长效惩戒机制。落实上级法院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组织学习上级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和专题业务培训。法院内部,刑庭及时主动地为执行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在证据收集、办案流程方面进行必要的指导;外部关系,积极寻求公安、检察机关的“外力支持”。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既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正当合法权益的本质要求,也是构建社会诚信体系、促进社会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坚信,有市委的正确领导、有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我们有决心、有信心以本次人大常委会对执行工作进行审议为新的起点,乘势而为、攻坚克难,举全院之力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为建设“强富美高”的新太仓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